写作需坚持提示您:看后求收藏(豆豆小说网www.bodyandsole.net),接着再看更方便。

永乐七年。

五月十八日,夜。

漠北……

天空星光璀璨,月亮像待出阁的姑娘般娇羞躲在厚云层中。

在下方一望无际的旷野草地上,一支三人骑马小队正在向前疯狂奔袭。

这三人穿着轻便。

一身全黑的胖袄,腰间扎着一根牛皮革带,带着所剩无几的干粮和一把雁翎刀。

在黑色马匹后的鞍袋上还有一副小稍弓与牛皮精细裹成的箭囊。

箭囊里不多的箭随着马匹剧烈的跑动相互碰撞发出细微的声响。

在他们身后,是十余骑紧随其后的鞑靼骑兵。

鞑靼骑兵骑乘着战马,手中挥舞着弯刀、套锁,嘴里发出狼一般的怪叫 。

其中冲在最前面的两骑鞑靼骑兵挽起手中的鞑靼弓瞄准前方奔走的三骑毫不留情的射去。

咻咻——

两支锥形箭矢在空中优雅的划出一个弧度,一支插在了草地中,一支插在了前方三骑最后一骑的马屁股上。

战马吃痛嘶鸣,寂静无比的夜晚,声音更是穿透了空旷无际的草原。

“该死!”

驾驭这匹战马的青年低声怒骂。

他叫齐风,是隶属于明朝宣府治下万全右卫所,德胜口堡中的一名远哨夜不收 。

夜不收是由九边镇中从军营挑选出的精锐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是侦察,俘虏,奇袭斩首,敌后破坏。职能和近代的特种兵职责所差无几 。

此次齐风与同为远哨夜不收的赵秀一,胡万全,便是前往鞑靼活动地进行情报收集。

岂料在回程途中被一支鞑靼轻骑兵小队发现,于是便有了开头一幕。

骑马跑在最前面的大胡子总旗胡万全转头对着鞑靼射了几箭。他大声道:“还有百余里才能到我部烽燧堡,鞑贼的草原马比我们的快上不少!”

紧随其后的赵秀一一改往常随和,眉头紧锁,神色十分的不安。

这几月出了不少任务,几乎每次都能遇到鞑贼,但都是随意射箭并不追赶,就属今日这次不同,鞑贼紧追不舍,像是非要咬下他们一般。

赵秀一继而道,“胡总旗,那怎么办?这么下去,咱们迟早被围,要是真出不去了,早做决断,咱折马杀个来回,固然一死,也不算辱没了我大明军威。”

“说什么呢,还未到绝路,谈什

更多内容加载中...请稍候...

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若您看到此段落,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畅读模式、小说模式,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

修仙小说推荐阅读 More+
高武三国:我爹吕布有大帝之资

高武三国:我爹吕布有大帝之资

幽州龙魂
穿越高武三国,成了吕布之子吕昭。 觉醒制霸三国系统,只要不断重复一件事,就可以觉醒天赋和武技。 读书千卷,觉醒天赋过目不忘。 开弓万次,觉醒武技日月并行。 出戟万次,觉醒武技霸王鬼戟。 吕昭的信条是,我爹吕布只能是爹,绝不给别人当干儿子。 吕昭的愿望是,我爹必须出人头地,最起码也得当个皇帝。 吕昭的梦想是,让当了皇帝的老爹,给自己当征北大将军。 若干年后,大帝吕布仰天长叹:朕被那个逆子利用了一辈子
修仙 连载 39万字
带着全班同学打造最强部落

带着全班同学打造最强部落

金克斯的鱼骨头
方凡全班一起穿越到原始部落时代,凭借自己常年积累的生活技能,他获得部落信任,带领部落慢慢崛起。 可有人不满安稳的部落生活,来自同一个世界的同学,有人成了朋友,有人走到了对立面。 他们引导着各大部落进入了残酷的争霸战争。 (有系统 ,只有关键时刻才用,主角大部分生存还是依靠自己。) (大部分知识体系来自网络,不严谨,图一乐。)
修仙 连载 51万字
三国之召唤梁山好汉

三国之召唤梁山好汉

无益无益
一觉醒来,竟穿越到三国,自己的父亲竟然还是整个三国诸侯中最没有志向的张鲁。还没来得及惊奇的张富转眼就开始头痛了,既然穿越为什么没有穿越到袁本初,曹阿瞒,孙文台的儿子身上啊,再不济晚些年到刘禅也可以啊,以自己对三国的了解,加上他们的家底,一统天下不是梦啊! 就在张富欲哭无泪时,脑海里叮咚传出一个声音:“恭喜宿主激活召唤系统。当宿主达成一定要求时便可以召唤梁山好汉到这个时代帮助宿主……” 梁山好汉?来
修仙 连载 0万字